今天天氣出奇炎熱,我的短袖總算可以露一下臉了,
下午沒課,我一個人去逛街,
碰到BURGER KING的海報,ICE CREAM ONLY 1.50歐,
哇,很是適合這樣的天氣呢。
於是我點了一份,草莓的ICE CREAM,
店員拿起了草莓果醬往杯裡加,另外又加上了應該是玉米碎片吧,
然後到一個攪拌的機器下,攪拌約三十秒,
然後就把草莓的ICE CREAM拿給我,
恩,該怎麼說呢?!
我一看到,心裡想,怎麼跟可口的照片長得不一樣?!
結果一吃,恩,還不太好吃呢,
吃了兩口我就覺得好膩,好想在點個汽水麼的...
後來人多了起來我就作罷,忍耐著把草莓的ICE CREAM吃完,
真是一場誤會....
番外篇:
你知道嗎?
在澳洲的BURGER KING不叫BURGER KING,
而是叫HUNGRY JACK(飢餓的傑克),
因為當初麥當勞先進入澳洲,很聰明的把競爭對手的商標先買下來,
結果當BURGER KING要進入澳洲時就不能叫BURGER KING,
只好另取一個名字,而當HUNGRY JACK的名稱已經打響時,
麥當勞又說了,那把BURGER KING的商標給你用好了,
結果BURGER KING又要重新打響BURGER KING這個商標了,
哈,真是商人的聰明手段。
前年我去澳洲時,BURGER KING正處於兩難,
有些店的商標是BURGER KING,有些則是HUNGER JACK,
不知道現在是不是都統一叫BURGER KING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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